征集主题:
关于就《关于全面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通知
征集时间:
2023-08-082023-09-08
征集单位:
烟台开发区人社局
公告内容:

为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面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市等一系列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综合相关部门意见建议,我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全面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草案)》。根据有关规定,现面向广大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8月8日——2023年9月8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请社会各界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处,并注明提出修改意见者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反馈和电话反馈。

联系电话:0535-6396172

公务邮箱:rsjmzc@yt.shandong.cn

地址:烟台开发区长江路1号行政中心438、439室


草案内容:
草案解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推进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全面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起草情况简要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目前,我区共有常住人口53.8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8.2万人,占比15.24%,预计到“十四五”末我区60岁以上老年人将接近10万人,养老服务需求急剧增加。近年来,在工委管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养老服务业迅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但仍面临供给结构不尽合理、市场潜力未充分释放、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逐步提高,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持续增长,对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国家、省、市在养老服务方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我区2018年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烟开〔2018〕33号)部分政策规定已不符合当前实际,急需出台新的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具体意见,着力破解养老服务发展中面临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积极建设更加优质、更加充分、更加均衡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起草依据

主要依据《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山东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烟台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等。

三、起草过程

从今年2月份开始,我们着手起草《实施意见》,在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深入分析目前我区养老服务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存在的短板弱项,研究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方法措施。形成初稿后,先后2次征求市民政局、各镇街及相关部门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从6个方面提出了18条具体措施,明确了近3年全区养老服务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主要内容有:

一是完善保障体系。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并实行完美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发布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全区统一的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制度,实施特殊老年人巡访关爱。全面实施职工护理保险制度,建立长期照护服务行业规范,开展基本养老服务统计监测工作。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稳妥推进委托城发集团运营社会福利中心,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社会福利中心兜底保障作用,在满足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为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失能、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低收费托养服务,每月收费标准为月实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参照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差额部分由区财政据实补贴。社会福利中心剩余床位向社会开放,出台社会福利中心入住评估和轮候制度,满足我区老年人的基本养老需求。

二是夯实基础服务。科学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加快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移交。未按照要求规划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或者配建不达标的居住小区,具备调整规划条件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当及时组织调整,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列入规划条件;不具备调整规划条件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当会同人社局、建设交通局、各镇街,统筹居住小区内已规划或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建筑设施,调剂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探索“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通过家庭适老化改造、信息化管理、专业化服务等方式,将专业照护服务送到家。推动城发集团连锁化、专业化运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依托城发集团建设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整合社区、医疗、养老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等资源,精准对接市场供给和需求,为老年人提供“菜单式”养老服务。加大财政投入,积极推进市民社区食堂、农村爱心食堂和老年助餐点建设。

三是深化医养改革。健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机制,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就诊绿色通道,并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在老年综合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机构中加强老年病科室建设,其养老床位同等享受护理型养老机构资金扶持政策。提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整合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资源,鼓励有条件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配备护理人员、康复护理设施设备和器材,为老年人提供康养服务。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精准提供线上和线下的医疗康复保健服务。

四是强化要素支撑。完善落实人才激励政策,对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和取得养老护理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奖补。协调烟台健康职业学院在养老机构设立实习基地,加快专业人才培养与引进。完善政府投入机制,及时兑现养老服务业专项补助资金,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养老服务机构按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用电、用暖、用水、用气执行居民价格。积极培育发展扶老助老慈善组织,广泛开展为老志愿服务,充分调动慈善公益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


意见征集结果:

征求意见期间,我局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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